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与提交
(一)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二)专利申请评估
通过现有技术检索以及与委托人的沟通,对交底材料的授权前景与保护前景进行分析。
对于没有授权前景与保护价值且无整改空间的技术交底书,提出放弃申请建议。
对于补充实验数据能够得到显著增强保护范围或保护强度的案件,提出技术改进建议。
(三)专利类型申请策略的制定
根据创造性高度、市场状况、申请人状况等因素决定申请发明、实用新型或者针对同一技术方案进行发明与实用新型同日申请,决定是否将发明(或实用新型)中所涉及的附图申请外观设计。
(四)是否选择提前公布
提交发明专利申请时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并且请求提前公布,一般能够尽快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较快得到审查结果。
但是不盲目地推荐申请提前公布。比如,对于打算作为优先权基础或有此可能的专利申请,有可能撤回的专利申请,不想过早被竞争对手看到技术方案的专利申请,不建议进行前述操作。
(五)优先权策略的运用
如果一项新药只有服药志愿者感受的问卷调查,医师目测指标改善的统计数据等初步证据证明能够有效地治疗某疾病,但是没有强有力的药效数据,申请专利可能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药效而被驳回,等补充实验数据还担心同样的药物被他人抢先完成并申请专利,这种情况可以建议委托人先针对已经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在申请日起十二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完善技术方案,补充实验数据,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进行在后申请,这样,药物的研发已经在在先申请日之前完成,后补的只是更好地支持说明药物效果的数据,则能够针对药物产品享有优先权,以在先申请申请日作为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策略的运用能够抢夺了宝贵的研发时间,针对技术变革比较快,他人抢先申请的可能性较大,并且存在难以快速克服的缺陷的技术方案,参考前述策略进行优先权布局就是一种很好的策略。
对于他人很难实现的技术方案,就没有必要推荐使用优先权策略,比如,通过上百代盲传致弱的病毒株制作的疫苗,即使他人用相同的原始毒株和相同的盲传方法,理论上也不可能得到相同遗传背景的改造后的致弱毒株,即使需要很长时间补充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的实验数据,一般也没有必要使用优先权策略,不必浪费国家行政资源和委托人的资源,等足够充分地完成发明创造之后再申请专利即可。
如果涉案专利还在可作为优先权基础的期限内且有足够的整改时间,对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或提复审没有足够信心的情况下,特别是已有后续改进数据,优先建议要求优先权补充实验数据重新申请专利,以便规避不能取得专利权而做出技术捐献并且一定程度上可以参考审查员的检索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当然,如果预期通过分案申请就能够克服不利因素,则可不建议要求采用优先权策略整改技术方案。
(六)保护范围的布局
根据交底书的技术内容、技术实质贡献与现有技术状况,做恰当的独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设置和保护范围梯度布局。
做恰当的上位概括,必要时在说明书中做定义性说明来支持上位概括,规避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质疑,在从属权利要求中设置恰当的保护梯度过渡到具体技术特征。比如,一种酶复合物包含A、B、C三种组分,贡献点在于以C为酶促反应的新的质子供体,A、B作用是已知的维护空间构象的部分,则推荐独立权利要求为“一种酶复合体,所述酶复合体以C为质子供体”,而不是限定A、B、C三种组分,如果写成“一种酶复合体,所述酶复合体包括C”,则容易被实质审查或者无效宣告认为缺少B、C是不能够起到催化功能的,因此缺少必要技术特征。但是,限定为以C为质子供体就是一种通过“讲故事”完成的基于独立的应用价值所设置的保护范围。
通过符合技术特点和法律规定的语言的组织(讲故事)给尽量少的(甚至仅一个)有技术贡献的必要技术特征杜撰出来独立的应用价值的功能性限定,打消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无法解决技术问题的质疑。比如,基于有创造性的抗原A制备疫苗的独立权利要求,仅需限定为“一种疫苗的制备方法,所述制备方法为:以A为抗原制备成疫苗”,无需写入任何具体操作步骤(只需要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布局操作步骤),避免把保护范围缩小,否则,其他常规操作步骤将不落入该保护范围。
针对发明与实用新型,设置足够多的保护主题种类,以便减少技术捐献。
针对发明,尽量规避只有方法权利要求没有产品权利要求的情况,以便增强专利授权后的市场价值。
针对外观设计,根据需求决定是否增加或拓展相似设计、关联申请。
(七)其他策略的应用
相关法规,可参阅“资源中心”栏。
申请的布局与研发推动,可参阅“知产创造”栏。
(八)小节
上文只是简要介绍一些常用的策略,实际工作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爱棱台致力于根据委托人的技术贡献,现有技术状况,市场状况,委托人的需求等方面,把握好专利申请源头,综合技术与法律手段,挖掘委托人的合法的利益最大化策略。
本网站所述任何策略均不作为具体案件的指导、咨询意见或承诺,仅供参考。